Menu
Your Cart

退货政策

从 qlarivia.eu 网站购买的产品可以根据政府紧急法令 no. 34/2014 关于与专业人士签订的合同中的消费者权利,以及修订和补充某些规范性法案(以下简称 O.U.G. 34/2014)。


因此,在收到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除外)订购的产品后 2 天内,您有权取消购买该产品,而不会受到处罚且无需任何理由。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通知位于布加勒斯特 BULEVARDUL TIMIȘOARA NR 总部的 SC MECRO SYSTEM SRL。 100P,RO-061334,+4 073 115 00 55,office@qlarivia.com 关于您决定退出本合同,使用明确的声明,例如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的信件。您还可以从我们的网站以电子方式填写和提交标准提款表格或任何其他明确声明。如果您使用此选项,我们将立即通过持久媒体(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收到提款请求的确认。为了遵守撤回期限,在撤回期限届满之前发送关于行使撤回权的通信就足够了。


如果您退出,我们将退还我们从您那里收到的任何金额,额外的运费除外,不得无故拖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我们被告知您决定退出之日起 2 天合同。我们将使用与初始交易相同的付款方式进行退款;退款套餐(付款将只退还)或银行转账,如果初始付款是通过银行卡支付的。


我们可能会将退款推迟到我们收到退回的产品之日或直到您向我们提供退回产品的证明(最近的有效日期)。您必须承担退回产品的直接费用。


退换货方式为包邮报销,运费扣除25列(市)和35列(乡、村)的运费,初始运输费用由我司免费承担。


例如,如果订购的产品价值为250列伊,则退货退款为225列伊,减去我公司最初承担的运输税。


此外,退货税,分别是退款,由客户承担。


无论是您本人还是您提及的第三方(承运人除外),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自您实际拥有所订购产品之日起最多 2 天内发货。如果产品在 2 天期限到期之前退回,则符合截止日期。


退回的产品必须与交付时的状态相同(在原始包装中,所有配件、标签和随附文件均完好无损)。出现物理变化、撞击、碎片、划痕、震动、使用痕迹和/或未经授权的干预等的产品不接受退货。除了确定产品的性质、质量和操作所必需的处理之外,您有责任降低因处理而产生的产品的价值。


如需退货表格,请单击此处。